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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教安函〔2022〕8号
各设区市教育局、市委政法委、市公安局,各高等学校:
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深入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苏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》,进一步提高全省平安校园建设水平,省教育厅、省委政法委、省公安厅从2021年起,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“江苏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高校”和“江苏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县(市、区)”创建活动。经各地各高校申报,省教育厅、省委政法委、省公安厅组织考核,决定授予东南大学等19所高校2021年“江苏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高校”称号,授予南京市溧水区等13个县(市、区)2021年“江苏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县(市、区)”称号(具体名单见附件)。
希望获得2021年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单位的高校和县(市、区)认真总结平安校园创建经验,再接再厉,不断巩固提升创建成效,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。各地教育、政法委、公安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检查指导,促进平安校园建设深入开展。各地各高校要深化提升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,排查整改风险隐患,改善安防条件,健全防控体系,努力建设标准更高、基础更牢、师生更满意的平安校园,为学生的成长成才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。
省教育厅 省委政法委 省公安厅
2022年6月14日